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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最终解释权”当挡箭牌 KTV被罚2000元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6-07-31     浏览次数:    

海峡网12月1日讯(海都记者 袁丽群 赵杨 通讯员 马静 庄犇马)一句“经营者拥有最终解释权”就可以把消费者打发了?这种局面将不再存在。11月28日,福州仓山区一KTV因在其会员卡的背面标注“经营者拥有最终解释权”,吃了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出的2000元罚单。据悉,近期该局正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约谈各类企业13次,发出行政建议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纠正涉嫌违法违规格式条款3条,对4起标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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