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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纪委监委通报1起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6-11-06     浏览次数:    

  云南网讯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4月19日发布消息: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通报了维西县永春乡菊香村党总支书记助理蜂贵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经查,蜂贵生在2018年维西县永春乡菊香村由永春乡政府补助户均6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畜圈改造的项目中,负责办理菊香村车咪组补助花名册及银行卡信息时,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认真审核相关信息,错将和正祥户户主姓名涂改为蜂正祥,导致实际实施了畜圈改造的和正祥户未获得项目补偿款,而错发到蜂正祥户的6000元项目款也未能追回。蜂贵生虽然个人退还了未能追回的项目款,但其工作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4月4日,蜂贵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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